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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易达”贷款

发布时间: 2014-02-11作者:来源: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产品定义:
  “贷易达”贷款指向由本行代发工资的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工资作为保证担保,并由九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由九台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行代偿的贷款。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
  九台市辖内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人自愿、单位同意、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有确定的工资收入来源、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必须由本行代发工资,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借款人、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身体健康,借款人年龄+借款期限+按月扣收工资还款需用期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按照《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为1年,如借款人或保证人接近退休年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或保让人的退休期限。
  贷款额度:
  贷款人和担保人有工资1000元(含)以上的最高额度4万元,月工资600元(含)至1000元的最高额度2万元,月工资600元以下的按两年工资额的70%核定。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借款人正常消费需求等费用支出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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