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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

发布时间: 2013-08-26作者:来源: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产品定义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主体
    委托贷款业务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
    1、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本办法中的委托人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等,目前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的委托贷款业务。
    2、受托人是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委托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4、担保人是经委托人认可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委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借款。
贷款原则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人自主确定。
收费标准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借款人支付,按照《委托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收取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受托人与委托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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