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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桥贷款

发布时间: 2013-08-26作者:来源: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产品定义
    搭桥贷款是指九台农商银行为满足借款人阶段性资金需求,在借款人已明确来源的资金尚未到位时向其发放的、以其已明确来源的资金偿还的、用于与已明确来源的资金用途一致的过渡性融资业务。
贷款用途
    搭桥贷款应与已明确来源的资金用途相一致,且不得用于:不符合国家产业、国土、环保、资源和城市规划等政策的项目建设;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的有价证券、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国家明确禁止的用途。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除上述条件外,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直接融资类搭桥贷款:
    (1)借款人发行股票、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的申请已得到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含核准、获准备案或注册)。
    (2)上市辅导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由九台农商银行认可的机构担任,其中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由九台农商银行参与承销。
     2.财政资金类搭桥贷款:
    (1)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已正式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在政府的财政负担能力内且历史上政府财政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
    (2)有正式的文件证明借款人具备获得财政资金的资格,且借款人已履行获得财政资金的前提义务并落实使用财政资金所必须的配套措施;
    (3)财政资金的用途没有禁止归还贷款的限制。
    3.固定资产贷款类搭桥贷款:
    (1)借款人安排的固定资产贷款已经有效落实(指已签订借款合同或取得正式贷款承诺),并同时满足:
    ①执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已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复同意;执行核准制的项目,已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核准或预核准;
    ②借款人符合或明显能够达到已落实的固定资产贷款所要求的用款条件;
    ③项目已经开工的,开工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且前期项目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正常、匹配;
    ④项目资本金与搭桥贷款同比例提前到位。
    (2)借款人安排的固定资产贷款尚未有效落实,且同时满足:
    ①执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已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复同意;执行核准制的项目,已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核准或预核准;
    ②投资项目属于九台农商银行优先支持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是由九台农商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且九台农商银行已对项目完成评估;
    ③项目已经开工的,开工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且前期项目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正常、匹配;
    ④项目资本金与搭桥贷款同比例提前到位。
    4.融资租赁类搭桥贷款:
    (1)融资租赁由九台农商银行认可的租赁公司办理;
    (2)借款人与租赁公司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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