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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 2013-08-26作者:来源: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产品定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出质人)以其在国内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在不让渡债权情况下,以要求付款方付款的权利设定质押,在贷款人处办理的融资业务。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为出质人。
    2、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户或资金结算账户,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并设定该账户为应收账款唯一回款账户。
    3、信用等级应达到AA级(含)以上。
    4、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履约记录良好,与付款方有1年以上良好稳定的购销关系;
    5、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较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坏账率低于5%,坏账率高于5%的客户原则上不予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坏账率=年坏账额/年赊销总额
    6、在付款方不能按期付款时,具备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贷款额度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额度必须按照发票实有金额确定,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50%。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出质人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贷款期限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且单笔贷款到期日不能晚于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后30日。
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额本息(本金)或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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