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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知存款

发布时间: 2015-05-12作者:来源: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简介:
个人通知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存取金额:
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存期:
不约定存期,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取款规定:
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必须销户。
计息规定:

(一)通知存款支取时,营业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二)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1、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2、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剩余金额(通知金额减支取金额)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3、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金额(支取金额减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五)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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